
【精选】租房合同集锦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房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房合同 篇1一、疫情期间租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关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认定
当前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但在具体的租赁情境中,不可抗力的适用应结合疫情发生时间、防控措施、合同履行受影响的具体程度、因果关系,以及当事人是否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
对于出租人而言,在疫情及防控措施不影响房屋的交付和约定用途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认定出租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租赁房屋的交付义务。对于承租人而言,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不直接构成交付租金义务不能抗拒、不能克服的事由,一般也不宜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租赁房屋已不符合约定用途、租金交付义务受直接影响导致客观不能履行等情形,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
此外,这次疫情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仍然存在不同主张。多数观点认为此次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同时存在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空间,应结合具体个案中当事人的主张以及疫情防控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判断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进而确定责任负担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直接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按照不可抗力原则处理;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收益租赁房屋,但不必然导致履行合同障碍,也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般可按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二)关于租金调整
在租金调整的问题上,应当适用公平原则,从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租赁合同双方合理分担因疫情导致的不利后果。
对于租赁房屋用途为居住的,除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不使用等情形外,承租人请求降低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承租人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或收入大幅下降,请求缓付或调减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并尽量双方协商处理,适当调整租金。
对于经营型的房屋租赁,应当根据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受到直接和间接影响的程度,正确区分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商业风险。对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一般应相应减少租金。对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租赁房屋无法正常经营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可按照《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及如何调减租金。调减的幅度,可以参照相关国有房屋租金的调减做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三)关于合同解除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合同解除、免责、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本次疫情本身属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形,全国人大和多地高院已明确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因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承租房屋无法营业,承租人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或《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应予支持。同时承租人除应证明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还应证明以上障碍是疫情(不可抗力)所导致,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如租赁合同订立于本次疫情暴发后,当事人在签约时应当能够预见疫情可能对其履约造成的影响,则不可以适用。且基于租赁房屋暂时不能使用、承租人短期迟延交付租金等事由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亦不宜支持。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依照《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认定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未构成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但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显失公平、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承租人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予支持。但因此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认定。
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问题的应对
房屋租赁合同尤其是商业用途的租赁合同更具有长期性,随着疫情发展变化,这类租赁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在商场、宾馆、餐饮等行业影响较大,需妥善化解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矛盾,推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根据近期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地方高院出具的参考的意见,可知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把握的原则如下:
一是和解优先,促进和引导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沟通、协商解决纠纷,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实现合作共赢。法院对此类案件亦加大调解力度,鼓励以调撤方式解决相关案件。
二是尊重约定,通过缓交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依法促进合同继续履行,防止各方损失继续扩大。
三是共担损失,根据履约情况,适用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适当调整租金及违约金,由双方共担合理损失。
四是利益衡平,根据租赁房屋性质、规模、用途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对灵活的裁判思路。
三、妥善处理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建议
(一)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并提供证明
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不可抗力寻求救济,免除责任,应当将合同因疫情导致的履行障碍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履行障碍的证明文件。
(二)积极沟通 ……此处隐藏3740个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情况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房合同 篇7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金,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租赁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友好的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的情形之一,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的活动,损害公共的利益;
3、承租人拖欠的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此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此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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