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投资协议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投资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投资协议书1xx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xxx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主体: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x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合作期满后,各股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下,达成补充协议。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1、合伙投资人xxx以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占注册资本的x%。
2、合伙投资人xxx以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占注册资本的x%。
3、合伙投资人xxx以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占注册资本的x%。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x,另百分之x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xx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xx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⑤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xx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当然退伙的情形: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4.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5.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③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④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⑤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xx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
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xx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xxx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合伙投资人(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执笔人书写):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2甲方:
乙方:
……此处隐藏15496个字……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的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项目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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