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协议书

时间:2025-07-21 08:25:43
执业协议书

执业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执业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执业协议书1

甲方:

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乙方执业药师证书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每年终止,双方需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两个月协商。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算,一年的的工资一次付清,付款时间不得迟于合同签订后5日,付款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将相关注册证件资料交于甲方经办人,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出具收条给乙方。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需乙方配合,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方便乙方安排时间,如因此产生费用(因注册需要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考试费等),由甲方承担。注册时需要乙方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甲方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供给甲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将所保管的原件复印一份给乙方。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证书,若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应及时补办,并承担费用。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保证甲方为执业药师证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在第三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义务;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间所必须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体检费等)。甲方在认证期间需乙方到场,应提前一天通知乙万,以便乙方协调时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食宿费),并每天给予一百元误工费。

五、在协议期内,未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药师证变更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就由甲方承担;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甲方应妥善保密保管或协议期满后删除销毁,如因甲方外泄或做其他用途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以上事情发生,则甲方不承担任伺法律责任;甲方应持证合法经营,甲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包括安全、经济、法律等)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只提供执业药师证书挂名使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证书被吊销,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乙方全力支持。

2、学历证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元整。

3、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的原因被吊销,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若因甲方违法经营导致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需负责,若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需负责一切赔偿。

六、如合作期满后,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出具与乙方解聘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不得无故刁难。

七、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协议期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执业协议书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

乙方:XX

甲方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XX

xx:XX

地址:XXX

执业药师证编号:XXXXXX

甲方因经营之需聘用乙方为公司执业药师,主管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双方需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两个月协商。

二、薪酬:自XXXX年XX月XX日起,乙方将正式工作,甲方每月XX日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注册,并将注册证原件及执业药师证书、xx、xx复印件在甲方归档。

2、聘用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否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保管乙方各种证件的义务,如有遗失或损坏,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协议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及时出具乙方解聘证明等满足乙方变更注册的一切证明文件,完整归还乙方所有证书。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变更注册,并将注册证原件及执业药师证书、xx、xx复印件在甲方归档。

2、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的真实、有效;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使用。在协议聘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乙方在聘用期间保证依法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

4、乙方负有对甲方经营等信息的保密义务。

5、在聘用期间,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四、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

联系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联系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执业协议书3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电话:______

甲方因经营药店需要,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使用年限为______年6月12日起至______年6月12日止,协议期满即终止。在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协议,应该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的所有证件并给乙方出示乙方的离职证明。

二、甲方租用乙方执业药师证,只限挂牌在甲方壹家药店,甲乙双方合 ……此处隐藏10541个字……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执业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十三、被保险人发生赔偿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并按比例补交相应的保险费,可以将累计赔偿限额恢复。但恢复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十四、在保险期内,如被保险人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被主管部门撤销,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五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交纳年保费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按甲方上报保监会前双方达成的费率,由甲方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保,具体保险费率详见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条款》和《补充条款》进行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关款。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保险责任。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件,甲方应第一时间到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办理赔偿手续。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解决有关索赔事宜。如无法达成意见,由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予以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机关裁定。

第六条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标准保单。甲方在与各事务所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各所的具体情况与各事务所协商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三年未出险的会计师事务所,甲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整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成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

鉴定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进行鉴定。责任鉴定结果实行投票表决制。鉴定委员会如果无法得出结论,应交仲裁机关裁决。

第九条乙方应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填写会计师责任保险投保问卷和投保单,并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条甲方应在保单正本备注栏注明“《条款》与《补充条款》相予盾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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