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车辆安全的责任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车辆安全的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车辆安全的责任书1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使幼儿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达到家园教育一致的良好效果,本园制定如下安全接送责任书,望家长配合、执行。
一、请家长于每天上午7:45—8:30之间将孩子送到园内,疫情期间家长不得入园,在将孩子交给老师之前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危险物品入园。幼儿来园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幼儿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三、如幼儿需要喂药,请提前填好喂药单,并标明班级姓名、喂药剂量等信息,如幼儿在家中出现身体不适,请家长及时就医,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四、一般情况下,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事先向教师递交请假条或电话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五、请家长于每天下午4:30—5:30之间将孩子从园内接走(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接送的家长需提前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孩子原则上由父母或直系亲属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请提前联系本班老师,有家长长期委托第三人接送的幼儿,请家长预先告知老师,并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有效证件等告诉老师,将委托书交给幼儿园一份,由家长长期委托的第三人持委托书接送幼儿。
六、家长、幼儿上放学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家长必须将孩子交予教师手中,不得放任孩子在幼儿园门口玩耍,确保安全。
离园时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接送人)负责。孩子离园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
(1)家长在幼儿园门外有序排队等待接幼儿离园,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2)穿行马路时提醒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不跑不跳,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需正确停放车辆,车辆不进入幼儿园区域,建议停放在幼儿园附近的停车位,保障安全,避免拥挤,骑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带好头盔,请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要停在幼儿园大门口。
七、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幼儿园大门以外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幼儿园车辆安全的责任书2为切实做好我辖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校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校车的安全技术情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校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校车辆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无恶劣品行记录。
2、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扣分累计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驾驶人必须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无饮酒和熬夜等不良习性。
4、驾驶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交警、运管、教育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接受车车主(幼儿园法人代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2、幼儿园法人代表是学校接送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接送车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3、有接送车的幼儿园每年除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外,还要与本园接送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4、有接送车的幼儿园必须建立接送车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培训、车辆技术性能检查维修等情况。安全档案要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接送车车主、驾驶人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并经常性地对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性能进行检测。
6、道路基础条件差、有事故隐患的路段以及在恶劣天气下(雨、雾、雷电等)一律停止接送学生。
四、各幼儿园要对每一位学生上学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分类登记造册,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学生进行交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并与家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各幼儿园要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及存在非客运车搭载学生现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五、各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管。对幼儿园因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乡政府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_____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章):______
幼儿园园长: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幼儿园车辆安全的责任书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帮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现就规范校车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本校(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
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符合《裕安 ……此处隐藏6298个字……贯制学校;
④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⑤幼儿园。
3、校长(园长)姓名:
4、联系电话: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
1、乙方性质:
①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③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④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
2、法人代表:
3、联系电话:
4、地址:
三、校车基本情况
1、车牌号码:
2、车型:
3、发动机号:
4、核载人数:
5、校车标牌编号:
6、校车标牌取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校车标牌发放机关名称:
8、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见校车标牌。
10、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保险投保情况:
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
②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
③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④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
⑤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
⑥投保其他商业险险种: 责任限额 万元。
四、校车驾驶人由乙方指派。
1、驾驶人:
①姓名: ;
②性别: ;
③年龄: ;
④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⑤准驾车型 ;
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⑦联系电话:
2、备用驾驶人:
①姓名: ;
②性别: ;
③年龄: ;
④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⑤准驾车型 ;
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⑦联系电话:
3、驾驶人变更时,乙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五、随车照管人员由 方指派。
1、随车照管人员1:①姓名: ;②性别: ;③年龄: ;④联系电话:
2、随车照管人员2:①姓名: ;②性别: ;③年龄: ;④联系电话:
3、派出方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4、随车照管人员变更时,派出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
2、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校车驾驶人工作。
6、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七、乙方责任: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及时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用于接送学生。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超出有效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2、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和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3、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组织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驾驶人身体健康良好。
4、保证提供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主动向甲方如实提供能够证明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条件的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资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时,应另选择安全的线路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行驶线路,应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6、遇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及时进行处置,安全转运学生,并配合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车标牌和校车标志灯。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乙方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本责任书所载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乙方应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八、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校车或驾驶人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向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
九、本责任书一车一签,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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