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1暑假的时候,我把作业写完时爸爸回来了,爸爸给我带了一包草莓种子,因为我最爱吃草莓,还有全家人,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那时我非常高兴,就叫外婆给我一块菜地,我把草莓种下去,菜地弄好了我去叫外婆回去了,我把草莓种子撒在地里,然后,再给它浇水它就会长大,第二天我来看它给它浇水,中午我又来给它浇水希望它快点长大。第三天我来看它,它长出了一株小小的草莓苗,我还是给它浇水,仔细观察它长大。当我又来看它时,有一些毛毛虫在吃它的叶子,我想把毛毛虫弄掉,可是它不听我的话,我把它拿掉,它还要爬上去。我用力一拔草莓被我一株株地拔掉了,爸爸叫我不要灰心,幸好我还有半包没用完,我又重新种了,像刚才一样,努力照顾它。
过了几个月,我来看草莓,草莓已经长得差不多了,又大又红的真漂亮,我摘了三个拿回家,用水洗了一下。自己就先吃了一个,啊!真好吃,还有两个给爸爸妈妈吃,都说很好吃,我就把全部都摘了下来,拿回家。
然后,我把草莓都放在桌上,用榨汁机榨成果汁,喝了一下说好喝,再把草莓切成片,和其他水果,放进盘子,再放点蜂蜜做成了水果沙拉,我吃了一下真好吃,爸爸妈妈也吃了一下也好吃。
我喜欢吃草莓是因为草莓又大又红还很甜,也是因为我们全家喜欢吃草莓。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2最近,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长长的耳朵泛着红色,红彤彤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总是盯着我眨巴着。圆鼓鼓的肚皮时不时颤动着,四只短腿好像撑不住那大肚皮似的,总爱围成一个肉球,蹲在暖和的干草上,用那小巧玲珑的三瓣儿嘴“咔嚓咔嚓”地咀嚼着绿油油的菜叶子。
有一次,我把食物关在笼子外面,以为兔子不会吃到食物,可谁知道这兔子一点也不害羞,纵身一跃,跳出了笼子,大口品尝着。吃饱后,它竟然没有跳回笼子里,反而蹦到洗衣机旁,叼着水管跑来跑去。玩了一会儿,它又对垃圾筒上的踏板起了好奇心。它先把一只爪子放上去,发现没什么反应,于是把另一只脚也放了上去,可仍旧毫无反应。它不服,干脆把整个身子放了上去。突然踏板往下一压,盖子“呯”的一声掀了起来,吓得它一溜烟儿窜进笼子里去了,看得我哈哈大笑。刚进笼子,显得很不安,我用手一碰,它便上窜下跳,心跳很快,过了好一会儿才安宁下来。不过吃东西时还是左顾右盼,紧张兮兮。看到它这副样子,我好心安慰它,“没关系,要勇于尝试未知事物,你会发现很多有趣的东西哟,加油。”
小兔子除了吃,平时最多的动作就是摆各种造型,它的坐姿可以让我笑上三四天。有一次,兔子睡觉了,它把脖子往前伸,耳朵搭在脸的西侧,四只脚缩起来,像天鹅一样,优雅的闭上眼睛。又有一次,它想来点特别的,就把后脚摆在旁边,前脚向前伸,身子侧躺在菜叶上。你可知道它在干嘛吗?我想,它在学美人鱼,当菜叶是海草。每当我想起它的模样,就会禁不住捧腹大笑。
这只可爱的小兔子叫初一,是大年初一带回家的吉祥物哦!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3大家都喜欢做什么呢?或许是背着书包、念着课文、高一脚低一脚走在放学道上吧?或许是塞着耳机、吃着零食,前一本后一本的看小说吧?也许是的。不过我可不一样。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读书。我总认为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试想,茶余饭后,捧起一本书,把自己投入书中,是多么有趣啊。
最喜欢在下午的阳光下,搬把椅子去阳台,翻一本宋词,读“月断秋霄落雁,醉来时响空弦”的豪气,读“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的彷徨,读“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的离愁。最爱的还是陈与义的那一句:“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每读到这一句,我心中便释然了。没错,人间大事终究还会化作三更渔唱呢,何况其他?
最喜欢在深夜中捧一本《水浒》,秉孤灯,惜寸时。看风雪火烟夜里,林冲 然一身,花枪挑个酒葫芦,踏着碎琼乱玉,叹自己转蓬一世;看刀光鲜血楼中,武松怒气未息,墙上书写自己大名,恨自己走投无路。最忘不了的,是宋江那首悲空中断鸿的诗:“楚天空阔,雁离群万里,恍然惊散……”手足兄弟零落还是零落了,只剩下文尾那首诗:“生当鼎食死封侯,男子平生志已酬。……”凄凉肃穆的庙在眼前,却又丝毫不感悲凉。是啊,壮志已酬,又有什么可悲的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读书。在我开始读这些书之前,我是那么无知,又是那么忧郁。而当我读懂这些书时,我开始变得豁达,不再担心失败、害怕挫折。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多读书,那么世界一定会变得更美好。我真希望大家能丢开小说漫画游戏机,走进一个书记的世界中去,陶冶情操,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4在我的衣柜里,有各式各样的衣服,有非常洋气的连衣裙,富有动感的运动服,线条分明的牛仔衫,以及颜色鲜艳的风衣,羽绒服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一件躺在衣柜里,叠的方方正正的小碎花的棉袄。
这件小碎花的棉袄,既不是买的,也不是别人送的,它是我姥姥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这件棉袄是一件中式的小棉袄,它的衣扣子是一个个黑色的小梅花扣,这是姥姥用手一次次盘起来的;最有特点的是它的衣襟,左边宽,右边窄,穿的时候一定要用左边压住右边,姥姥说这叫对襟棉袄;小棉袄的左右下脚各有一道微微分开的小口,有了这个小口,穿的时候就不用太大劲了,这个小口也可以方便我的运动;小棉袄的周围有一圈白色的,毛绒绒的小毛毛。这件衣服我穿起来非常的舒服,即使在西风萧瑟的秋季,冰天雪地的严冬,我“淘气”的在雪地里打个滚,也不会感到一丝的寒冷。
在姥姥为我做完了这件衣服后不久,她就生了一场大病,至今左手还是不能动,所以这件衣服就成了姥姥为我做的最后一件衣服。现在这件衣服已经穿小了,可我还是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方方正正地放在我的衣柜里。每当我打开衣柜,第一眼就可以看到这件衣服。
如今,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件衣服,因为,这里边的每一针每一线都包含了姥姥对我深深的爱。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5我家的小鱼缸里养着两只非常可爱的小乌龟。
它们两个,一个嘴巴是歪的,一个眼睛是瞎的,所以我们给一个取名歪嘴巴,一个取名独眼龙。它们小小的的脑袋上长着一对黑珍珠般的眼睛,背上坚硬的壳上长着许多细细的花纹,四条短短的小腿使它们看起来十分机灵,后面那条短短的小尾巴和它的身体比起来,实在显得不太相称,真可爱。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先慢慢靠近食物,然后用爪子轻轻碰一下食物,然后迅速后退,接着再碰一下,又后退,直到觉得没有危险了,才用嘴巴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它活动时喜欢绕着缸壁转圈圈,它们还喜欢互相爬到对方的背上玩,还有一次它们都爬到鱼缸外面去了呢! ……此处隐藏2853个字……走了出来。
它喜欢爬楼梯。有一次,它看见我在上楼,就悄悄地跟在我后面。我发现了它,它就像贼一样地逃走了。它走起路来的样子非常可爱!步子迈得很小,像一只憨笨的小猪。它是一只母猫,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叫做“溜弯”,这个名字虽然很奇怪,但是我觉得很好听。“遛弯”也非常喜欢这个名字,每次只要我们一喊“遛弯”,它就会乖巧地“喵喵”两声,声音细而柔,好似在亲切地回应你一样。它有一个很喜爱的玩具,就是奶奶捶背的棒捶。那棒捶软软的,它总会用爪子在上面不停地爬,发出吱吱的响声,它可能觉得自己很能干,会用棒捶弹琴吧,所以它非常喜欢这个“玩具”。
猫是人类的好朋友,猫帮助人类抓老鼠,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欢乐,我们要跟它们和平相处。“溜弯”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了,我给大家介绍完了,你们喜欢我的猫咪——“溜弯”吗?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12最近,一场奥运会风向中国队冲了过来,但中国队的队员们毫不畏惧,各个都会使出全力,电视不断的报道着中国选手的每个项目留下的痕迹,如成功大满贯得主马龙,让中国田径冲破亚洲记录的苏炳添,每位中国队员都使得大家喝彩,而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中国队羽毛球运动员-谌龙。
我最喜欢谌龙不止是因为我也打羽毛球,更是因为谌龙他打比赛时的精神。在打小组赛时,谌龙其实遇到对手的经验都不怎么足,不用多少实力,把对手拉开打就可以了,但谌龙依然很认真、很努力的去打,遇到一些接不到的球他也会奋不顾身的扑过去,因为他用自己的努力换取了赛场上的胜利,成功闯进半决赛。
到了半决赛,谌龙遇到与自己不相上下的对手时,但他利用自己的身高优势,拿下了第一局、第二局对手开始进攻,谌龙也有些乱了脚步,眼看对手就要攻下第二局了,他咬了咬牙,尽量减小失误,比分开始慢慢的追了上来,最后,谌龙有惊无险的拿下了第二局的胜利,成功进入了决赛。
到了决赛,大家发现安塞龙的实力比谌龙还强,冠军很难拿到了,不过谌龙并不畏惧,经过了两局的比拼,虽然遗憾的拿到了亚军。但是谌龙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却使我们敬佩,我也要像谌龙一样,永不放弃。
奥运会是一场体育的盛会,需要每个运动员努力拼搏,才能取得好成绩!其实我们人生也是一场奥运会,我们也要努力拼搏才能取得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13《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14小动物有很多种,可我最喜欢的是敏捷、机灵又可爱的小鸽子。去年春天,我家养过两只小鸽子,是我阿姨从她家给我捉来的两只幼鸽。
它们一只长的又肥又大,一身灰褐色的羽毛油亮亮的,可能它是男的吧,我心想;另一只却显得有点瘦小,一身灰色的羽毛,而在尾巴上部却长了一圈白色的羽毛,像是裙子的花边别致极了。它们圆圆的脑袋,尖尖的嘴巴,红红的眼睛,又细又软的小爪子好玩极了。
我和妈妈用破衣架在阳台上给它们围了个“家”,让他俩住了进去。刚开始喂它们小麦,不吃,喂馒头,不吃,不知是不合它们的胃口,还是初来乍到有些认生。后来妈妈就给它们用水拌玉米糁,这下它们可高兴了,咕咕咕……争先恐后的抢着去吃,“这两个鬼精灵”我暗暗的“骂”着它们。从此我每天放学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上先“慰问慰问”这两个小东西。每当我看它们时,它俩的小脑袋就上下左右不停地动,我对着它俩一吹“呼吁”,它俩就讨好似的和我应“咕咕”,好像在说“主人,给点好吃的呗”。看那可爱的小样,我忍不住总想摸摸它们。
有一天晚上突然来了一场暴风雨,第二天我早早的从被窝里爬起来,看看我那两只可爱的小东西被吓着没。“啊!妈妈快来看,小鸽子怎么剩一只了?”爸爸妈妈被我的叫声吓坏了,急忙跑到阳台上,一看原来昨晚的风把小鸽子的家门给刮倾斜了。再后来剩下的那只可能是太伤心太孤独了,也干脆离家出走了,我为它们的不辞而别曾伤心的流了眼泪。
“现如今又正值春天,我那两只可爱的小鸽子也一周岁了,你们生活的好吗?”每当我看到阳台上的空阁子,都会唤起我对它们的深深思念之情。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15冬银装素裹,春百花争艳,夏骄阳似火,而我却独爱静谧的秋,爱它的美丽、喜悦,和那一丝丝淡淡的韵味。
轻轻地,秋天来临了。她是穿着金色的华尔兹舞裙迈入这个世界的,轻盈而柔和,没有喧嚣,没有纷扰,有的只是无边无际的宁静。我站在天地遗留给我的角落,守护紫丁香花开的梦幻,看着这个落叶纷纷的世界,忽然觉得很干净,很温柔。
秋也充满了丰收的喜悦,充满了孩子的笑声。稻田里,谷场边,都是成堆的黄豆、花生、玉米,闪耀着斑驳的阳光的颜色,嘻嘻哈哈地挤成一团,笑着,闹着,它们的嘴里唱的可是丰收的赞歌?忽又想起五年级体育课和同学们一起捉蚂蚱的情景。那黄绿色,深深浅浅的草丛中,隐匿了多少秋的精灵?我们悄悄的拨开草,细细的寻找着,有时会看到几只小蚂蚱,便都伸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将它盖住,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手察看,同学们在互相比着谁的蚂蚱多,谁的蚂蚱大,每当有人又喊道:“我捉到一只!”其他人便投来羡慕的目光。这样的秋的生活,何尝不是最快乐的呢?
秋留下的唯一的信物,便是那一片一片,形态各异的秋叶了。这当然也是我喜欢秋天的主要原因。我走在铺满黄叶的林荫小路上,打开一本厚重的书,取出一枚精致的红叶,叶脉,叶络,纤毫毕现,那是岁月的痕迹。
秋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可人们都说它是离别的,是伤感的,但同样就是这些伤感、思绪,敲开了我的心扉。
我爱秋天,它的美丽、喜悦、韵味,都会永远的记刻在我的心中,我知道,那是一段无法磨灭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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