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1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1一、禁止燃放区域及时段
(一)嘉积主城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嘉积镇、塔洋镇、万泉镇行政管辖区域(附:琼海市20xx年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春节、元宵期间(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间),在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大型小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时间、地点。
三、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为A、B、C、D四级。其中,A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是指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微小的产品。
四、焰火燃放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五、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
在燃放区域内,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违反本通告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3号)、《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海府办函〔20xx〕68号)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2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切实保障辖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按照《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成立全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燃禁放工作网络,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工作机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和每家每户,全力抓好源头管控,确保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标”,全面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实施区域
磐石镇14个村(社区)全域禁燃禁放。
三、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对禁放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和宣传,制止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配合应急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牵头领导:汪良平、杨春华)
(二)应急办:指导、督促烟花爆竹销售企业不得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协调区应急部门将禁放区域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迁出禁放区域。(牵头领导:张晏榕)
(三)综合执法办:对禁放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和宣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噪声、大气污染等数据统计分析,督促查处违法行为。(牵头领导:杨磊)
(四)党政办:组织、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横幅、LED屏等营造浓厚氛围,统筹制作条幅、标语等宣传材料,对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形成积极舆论导向,组织开展禁售、禁放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宣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牵头领导:杨朔、黄一智)
(五)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牵头领导:黄一智)
(六)信访办: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发现处置涉烟花爆竹舆情,妥善处理禁燃禁放引发的信访矛盾。(牵头领导:汪良平)
(七)辖区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组织中小学生、学生家长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学校禁燃禁放工作。(牵头领导:赵美伊)
(八)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做好农村地区禁燃禁放宣传、劝阻工作,引导群众文明过节、文明祭祀。(牵头领导:汪良平)
(九)林业站:加大在林区重点防火区域的巡查巡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在林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牵头领导:张晏榕)
(十)各村(社区):负责贯彻落实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 ……此处隐藏23178个字……炀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燃禁放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成立21个禁燃禁放督导组,组长由各包村领导担任,组员由各村包村干部担任,深入村组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各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配备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责任人。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等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全镇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和《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组织、协调镇电视台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各村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监办: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警六中队: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上车。
工商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城建办:负责建筑企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监督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村诊所的禁燃禁放宣传管理工作。
城管办:负责运用镇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等开展不间断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协助公安机关对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燃禁放及宣传工作。
教研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全镇学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环保所:负责监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综治办:负责收集、统计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及财产损失情况;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送禁燃禁放宣传内容。
各村: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明确禁放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督促指导本村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分管领域和辖区内不留死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签订责任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全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处阶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巡逻值勤,开展堵源截流,严防烟花爆竹流入我镇,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时段加强执勤巡逻,确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阶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关单位要做好日常监管、打击和处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群众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电子屏、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和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和主管行业内禁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镇电视台要通过播放法规、流动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传报导。从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黄金时段播放禁放宣传内容。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镇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内容。要在沿街门店、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依法从严查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村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超市、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监办要密切配合,对超市、沿街商户进行清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分局要加强我镇主要出入口的执勤和巡查力量,杜绝烟花爆竹流入我镇。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并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携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勒。
20xx年1月24日19时至1月25日凌晨1时、1月25日早上6时至8时、2月8日19时至2月9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辖区内居民点、大街小巷进行巡查,保证执勤人员履职尽责。春节期间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其他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主管行业单位和区域的巡查,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安监办要强化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
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村、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村、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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